全国上万亿公积金仅百人监管 监管制度亟须完善
日期:2008年1月2日()| 来源: | 作者: | 打印内容
全国有上万亿元的公积金,却只有不到100个人做监管。农工党中央上交全国政协十届五次的一份提案,透露了这样一个惊人的数据。
这份《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与管理的若干建议》的提案称,目前全国有343个市级以上管理中心,归集总额上万亿元,贷款总额超过5000亿元,但全国的监管人员不到100人,且近半数没有编制。
“其监管力度可想而知!”提案写道。
截至2006年5月底,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0831亿元,提取总额3967亿元,贷款总额5194亿元。全国约有3000万职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公积金贷款,改善了住房条件。
目前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覆盖面比较小,目前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是缴存的主力军之外,绝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,而且不少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不缴纳公积金。
截至今年5月,全国累计缴存人数已超过1亿人,而目前实际缴存人数6245万人,仅占在岗职工人数的60%左右。如果把城镇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、外来务工人员等考虑在内,则该制度在城市的覆盖面不到40%。
而且,不同行业和单位为个人缴存的数额悬殊很大。超过规定归集标准缴存的大量资金最终将由职工个人提取,实际上是一种逃避个人所得税的变相的高福利,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公。
最严重的问题是,监管乏力,违规使用甚至贪污挪用住房基金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。
提案指出,按照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要求,每个设区的市要成立由30人组成的公积金管理委员会,其中10人是政府官员和专家,10人是职工代表,10人是单位代表,然后按照“管委会决策、财政监督、中心运作、银行执行”的模式管理运行。
但在不少地区,管委会流于形式,没有建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,不能定期召开会议,根本起不到决策的作用,资金管理权掌握在分管副市长和管理中心主任手中。
针对这些问题,提案建议,严格控制某些垄断行业和单位超标准缴存公积金。对违反缴存规定和基金管理规则的不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,同时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网络监管体系的建设,强化对公积金运用的实时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