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今年将开征二次供热费 不排除再调热价可能
日期:2009年7月8日()| 来源: | 作者: | 打印内容
兰州市物价局昨日宣布,今年下半年,兰州市将研究出台住宅小区二次转换供热收费列入议事日程,根据初拟方案,二次转供热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.50元计收。许多市民对兰州热价表示质疑,煤价一降再降,今冬热价要下调,物价部门表示,不排除再调热价的可能。
根据物业公司及成本部门提交的相关情况,兰州市物价局于2008年发布了《关于二次转换供热收费标准的初步意见》(征求意见稿):单独配置换热系统二次转换运行收费标准,初步拟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.50元计收;红古区、永登县、皋兰县、榆中县城镇收费标准可参照该标准执行;该标准确定后将择期出台,凡与新规定不符的规定一律废止。
兰州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调查显示:兰州市2007—2008年度二次转供热运行的总成本为23.18万元,单位面积成本0.37元/月/平方米。其中电费成本为21.2万元,单位面积电费0.336元/月/平方米,占总成本的91.46%;人员工资1.57万元,单位面积工资0.025元/月/平方米,占总成本的6.77%;水费0.41万元,单位面积水费0.009元/月/平方米,占总成本的1.77%。
兰州市物价局介绍,根据该成本及《关于二次转换供热收费标准的初步意见》(征求意见稿),原计划于2008年冬季开征二次转换供热收费,但受去年兰州燃煤供热价格进行大幅度上调的影响,同时考虑到兰州市民对供热价格的承受能力,兰州市物价局暂缓批准物业公司开征二次转换供热费。今年下半年,兰州市物价、供热等部门将在调研基础上,出台住宅小区二次转换供热收费细则。
由于去年10月以来煤价持续下降,面对即将变相上调的供热价格,许多市民质疑,煤价一降再降,今冬热价应该下调,不能煤价涨时就上调热价,煤价降时就不提下调热价。据了解,兰州去年热价调整听证时,兰州市供热管理办参照的每吨煤价为550元,而去年10月混煤价在一路下跌后,目前徘徊在每吨350元,降幅36%。兰州市物价局介绍,今冬将视具体情况修正热价,不排除再调热价的可能。
据了解,今年下半年,兰州市物价局还将加强粮油、肉蛋、化肥等重要商品、有色金属、煤炭和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监测调控,协调落实低收入群体的价格补贴政策,强化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,加强交通、教育、医疗、药品、电价以及涉农收费和社会团体、行业协会收费检查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