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房,作为人生中极为重要的几件事情之一,除了在选择地段、配套、户型等方面之后,在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时,也一定要“擦亮眼睛”,仔细阅读合同内容,留意合同具体细节,谨防合同陷阱。
一、什么是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?
商品房买卖合同,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,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,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。这里的房屋,特指商品房,而不包括农村自建住房、单位集资建房等。
目前,太原适用的是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,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》修正版本。
二、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时,应注意哪些问题?
1、认准签约主体
首先,在拿到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后,要仔细阅读全文,查看开发商基本资料,确认签约主体,是否与宣传时所说一致。
由于许多楼盘是委托代理公司或者其他代销,因此,签约时,一定要仔细留意签约主体,签约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书面文件、材料也都应与签约主体一致。
2、查看是否有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
签订合同的基础是,开发商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也就是俗称的五证齐全。虽然,开发商在通知你签订合同的时候,都是取得了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但大家也需要仔细留意。
3、注意土地使用年限
一般来说,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,商业用地是40年,但由于有些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较早(土地使用时间为50年),或者是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或者商住两用地,土地使用时间只有40年。
此外,还需要注意的是,土地使用年限,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证的时间算起,而不是从你买房或者签合同的时间算起的。这一点,在签订合同时,一定要注意。目前,法律只是规定住宅到期可自动续期,其他非住宅性质土地一般需缴费续期。
不管是哪种情况,一定要“擦亮眼睛”,看是否与宣传时所说一致,做到最起码的“知情权”。
4、看清房屋用途
现在来说,虽然有些对外销售的房屋和住宅一致,但实际用途为公寓。而法律上,关于公寓的界定,不是很明确,包括是否为民水民电,有效光照时长,落户及孩子入学等问题。因而,签订合同时,一定要看清楚。
5、明确商品房基本情况
签订合同时,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约定的房屋的具体楼栋、房号、主体结构及面积等基础信息,包括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等。除了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的现象外,还可避免后期交房时出现实际交房面积3%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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